输送机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输送机厂家
热门搜索:
技术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讯

分期买了一部苹果手机没钱还20岁大学生惹上官司

发布时间:2021-01-09 02:18:59 阅读: 来源:输送机厂家

华龙网6月30日11时40分讯(记者 李袅 通讯员 张强强)分期付款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因无法偿还,20岁的大学生周某被告上法院。近日,重庆渝北法院审结了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周某支付原告重庆某科技公司贷款咨询费、申请手续费以及相应的违约金。

提前享受埋下法律隐患

今年刚满20岁的周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也是苹果手机的“骨灰粉”,每当有新款发布,便会想尽办法拥有它。但周某不好意思总向家里要钱,“分期付款”购物便吸引了他的注意。

2014年10月29日,周某与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即享分期”服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该公司为周某申请贷款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周某制定合理的分期计划,办理贷款手续,促成其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协议,为周某办理商品交付手续。

该公司向周某收取包括贷款咨询费及申请手续费在内的服务费,同时约定,周某若未在指定还款日前或当日将相应期款全部存入还款账户,则该公司一次性征收当期逾期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同日,周某与九龙坡区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个人消费借款合同》,由该小额贷款公司向周某提供贷款3000元,分为12期归还,用于周某购买苹果5S手机。《“即享分期”服务合同》载明,周某应当向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贷款咨询费720元,分为12期归还,并支付申请手续费50元。

没钱还款被告上法院

拿到新手机后,因经济窘迫周某一直未按约定时间还款,科技公司多次催收未果,向渝北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某签订的《“即享分期”服务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成立,合法有效。

原告已依照合同的约定协助被告周某办理完毕贷款手续,完成贷款咨询服务,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被告周某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贷款咨询费用。但被告周某至今未向原告支付贷款咨询费用720元及申请手续费50元,已构成违约,根据双方签订的《“即享分期”服务合同》的约定,被告周某除应当支付原告咨询费720元、申请手续费50元外,还应当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法官以案示警提醒理性消费

法官提醒,现如今,“分期付款”已成为时下热门词汇,尤其近两年,在国内大行其道。此种购物模式下,从所售商品、用户受众以及办理流程等方面来看,均体现出其门槛低、范围广、操作便捷等特点,受到年轻人的大力追捧。

但这一模式有利有弊,在信息保护、购物心理、还款方式、分期费率等方面都存在一定风险。法官表示,年轻人在选择该种购物模式前应当理性思考、谨慎消费。在预支消费享受之前,应充分了解商品的费用支出情况,定期还款,同时也要量力而行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了解未能及时还款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假如我是如来佛祖

暑假的一天

这样一个孩子

来自桌子的苦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