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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验检疫局发布2014年度十大执法把关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3-20 11:15:35 阅读: 来源:输送机厂家

1月28日上午,江苏检验检疫局在南京召开新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该局向社会和媒体通报了江苏检验检疫2014年十大执法把关典型案例。

案例1:依法查处网络买卖检验检疫证书违法行为

2014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向江苏检验检疫局发来3份熏蒸/消毒证书,要求查证其真伪情况。证书显示货主所在地为常州,常州检验检疫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全面排查。经调查确认,3份证书均为通过网络联系购买的虚假证书。因该行为涉嫌犯罪,常州检验检疫局依法将案件线索及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侦查后,最终查实:常州某出口企业通过互联网,购买了分别加盖上海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印章的伪造熏蒸/消毒证书,并将伪造证书寄给澳大利亚客户使用,被澳大利亚官方扣留。目前,司法部门正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该案。

熏蒸、消毒是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的法定方法,对于防止动植物疫病疫情在国际间传播具有重大意义。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是证明我国货物或包装经过检疫处理的官方证明,也是我国政府履行已加入相关国际公约的责任和义务。此案的成功告破,有力打击了买卖、伪造检验检疫证书的违法行为,维护了“中国制造”的声誉和良好国际形象。

案例2:在入境邮包中发现不明白色粉末

2014年3月10日,苏州检验检疫局对从苏州口岸入境的国际邮件实施开包抽查检疫时,发现某来自美国的食品、保健品邮包中内含3包不明白色粉末,共计0.6千克。鉴于该批白色粉末包装无任何标志,且暂时无法联系到收货人,根据质检总局要求,苏州检验检疫局迅速启动生物有害因子排查程序。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该粉末炭疽芽孢杆菌为阴性,排除了生物有害因子可能。检验检疫部门进一步与收货人取得联系,确认该不明白色粉末为食品原料。这是江苏口岸在入境邮包中首次发现不明白色粉末。

2001年,美国多个新闻媒体以及两名民主党参议员先后收到装有白色粉末的信件,粉末内含有炭疽杆菌,最终导致5人死亡,17人被感染。这起白色粉末(炭疽)邮件事件被确定为生物恐怖袭击,引起了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后续影响持续至今。检验检疫部门依照、及其实施细则,在国境口岸履行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职责,对入境交通工具、人员及其携带物、货物、集装箱、邮包、快件等进行严格的检疫查验,一旦发现核生化有害因子,将按照相关专业技术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妥善处置。

案例3:发现并处置全国首例输入性非洲锥虫病病例

2014年9月10日,江苏检验检疫部门接到所辖传染病监测点某劳务公司传染病报告,一名从非洲加蓬回国的劳务人员经确诊感染非洲锥虫病。该公司向检验检疫部门寻求帮助,希望能在江苏省内寻求收治医院,向国外寻找治疗药物,并对同批回国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筛查锥虫病。江苏检验检疫局确认疫情后,立即通报地方卫生部门和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同时协调外交部非洲司向世界卫生组织总部(WHO)及驻京办事处请求支援治疗药物。9月中旬,经多方努力,终于获得了特效治疗药物——依氟鸟氨酸。患者在接受了为期两周两个疗程的治疗后,病情显著好转,基本治愈出院。

非洲锥虫病亦称非洲昏睡病或嗜睡性脑炎,是一种由布氏锥虫经舌蝇叮咬而传播的人畜共患寄生虫病。该病历史久远,是非洲最严重的疫病之一,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热带病特别规划”中要求重点防治的6类疾病之一。2014年,南京、无锡、南通等检验检疫局还从口岸出入境人员中检出了水痘、诺如病毒、登革热感染病例,均依据及其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适当的处理和防护措施,避免了疫情传入我国危害人民健康。

案例4:连续从进境木材中截获检疫性外来有害生物

2014年4月16-21日,连云港、太仓、苏州、南京、昆山检验检疫局连续从来自加拿大、美国等地的进境木材中截获天牛、小蠹虫、白蚁等多种外来有害生物。其中,小红棕断眼天牛、诡长小蠹、暗蓝扁胸天牛、松球壳孢菌、红翅四眼小蠹、弯齿锯木长蠹等有害生物为全国首次截获,小红棕断眼天牛还是全国首次截获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近年来,江苏地区进口木材保持高位增长。木材属于未经加工的资源性初级产品,是多种有害生物的寄主。大量木材进口在满足国内经济发展需求的同时,也给外来有害生物的传入带来了严重隐患。2014年,江苏检验检疫系统从进境木材和木质包装中,在全国首次截获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达到10种。这10种害虫均属于钻蛀性害虫,主要分布于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对多种针叶、阔叶树种产生危害,受害树木长势衰弱,甚至死亡,木材的使用价值也严重下降。在口岸截获疫情并实施熏蒸、销毁等检疫处理措施,有效防止了外来有害生物的扩散。

案例5:从进口高粱中发现大量磷化铝熏蒸剂残渣

2014年3月25日,江阴检验检疫局对一船4.6万吨的进口美国高粱实施检疫时,发现舱内高粱表面有大量呈散状分布的灰色粉状物。经检测,舱内磷化氢气体浓度高达11.5PPM,超过安全阈值0.3PPM的38倍,经确认,该粉状物为磷化铝熏蒸剂残渣。检验检疫部门立即要求船方、货主及其代理单位按规定散毒,并对表层受污染的高粱实施无害化处理,确保该批高粱安全。

磷化铝是一种广谱性熏蒸剂,广泛用于粮食等保养杀虫。使用时与空气中的水分发生反应,释放出毒性剧烈的磷化氢气体,从而达到杀虫效果。磷化氢用后容易散气、不易残留,但对人有较大毒性,吸入磷化氢气体会对心脏、呼吸系统、肾、肠胃、神经系统和肝脏产生损害。在熏蒸作业时,如果将磷化铝直接放置在粮食表面,熏蒸后的药剂残渣会对粮食造成污染。因此,磷化铝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国家质检总局于2013年发布,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安全管控。江苏检验检疫局多次在船运进境粮食中发现熏蒸后未散毒、药袋未取出等情况,此次事件是全国首次在进境粮食表面发现大量磷化铝残渣。

案例6:依法查处违法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行为

2014年1月15日,南京检验检疫局在对入境旅客携带物实施查验时,发现一名外籍旅客未经申报携带盆栽带土植物入境。处置过程中,该旅客拒不配合并干扰执法,南京检验检疫局对盆栽截留,并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罚款处罚。3月11日,南京检验检疫局截获非法邮寄入境的德国生石花,并对故意瞒报的收件人给予罚款处罚。

从境外携带或邮寄未经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存在较大的疫情传入风险。根据我国及其实施条例、“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检验检疫部门对违规携带、邮寄进境物品作截留、销毁处理,视情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2014年,江苏检验检疫系统共对违法携带、邮寄禁止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31次,先后查处分离运输行李携带动物标本,进境旅客携带濒危物种海马、活珊瑚,以及携带植物种苗等案例。

案例7:进口印尼棕榈硬脂酸价超标被退运处理

2014年1月10日,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对一批来自印度尼西亚的精炼棕榈硬脂检出酸价超标。该批货物重达999.867吨,检测确认酸价为0.473mg/g,超出了我国棕榈油国家标准规定的0.40mg/g的限量值。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对该批货物作退运处理。根据此次进口棕榈硬脂酸价超标事件,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要求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加强对进口食用植物油的检验把关。

棕榈硬脂是棕榈油冷冻结晶后分离出的固体部分,常作为起酥油、糕点用人造奶油的天然原料。酸价是衡量油脂品质的一项重要指标,其高低可以作为油脂酸败程度的标识。如果食用酸价超标的油脂,可能导致人体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

案例8:从进口印度辣椒提取物中检出非法添加物

2014年5月6日,苏州检验检疫局对一批来自印度的2.3吨辣椒提取物检出非法添加物——罗丹明B,含量达到30.2μg/kg。2008年卫生部门发布的规定:罗丹明B为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据此,检验检疫部门对该批产品实施退运处理。2014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要求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加强对进口辣椒提取物的检验把关。

罗丹明B又称玫瑰红B,俗称花粉红,是一种具有鲜桃红色的人工合成染料,属于非食品原料。部分不法商家将其用在辣椒制品中,增加卖相。过量食用罗丹明B可能导致人体皮下组织产生肉瘤,具有潜在的致癌、致突变性和心脏毒性。中国和欧盟等国家或地区都禁止将其添加到食品中。

案例9:依法查处出口“黑心棉”毛毯违法行为

2014年4月,江苏检验检疫局通过12365举报电话,在连云港口岸查获了一批准备出口到南非的“黑心棉”毛毯。该批货物经查为河南商丘某公司生产,共计2688条,金额9.1万美元。鉴于该公司违规使用“黑心棉”制成毛毯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连云港检验检疫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据了解,目前,该案正在审查公诉。

“黑心棉”是劣质生活絮用纤维制品填充物的俗称。“黑心棉”所含短棉絮超标,甚至掺杂工业废料,直接接触人体可能引发瘙痒、过敏、呼吸困难等症状,长期使用会导致严重的皮肤、呼吸道等疾病,对人体危害极大。因此,我国规定,纺织品所用填充物必须符合等国家强制性标准,严禁使用“黑心棉”。2014年,江苏检验检疫系统开展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出口到非洲和中东地区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共检出输非商品不合格522批,不合格检出率达5.5%,有力打击了不诚信、不合法行为,维护了中国制造的声誉。

案例10:连续检出以铁矿名义进口的固体废物

2013年5月至2014年年初,江苏检验检疫局在对来自英国、韩国、伊朗等国的进口铁矿进行检验时发现,货物存在水分偏大、杂质元素含量较高、伴有刺激性气味等异常情况。经取样送专业机构进行鉴别,均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进口铁矿中掺杂的固体废物通常为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冶炼渣、氧化皮、除尘灰等废弃物,含有大量有毒有害元素,一旦进入国内将对我国环境安全和国民健康造成巨大危害。江苏检验检疫局通过强化风险管理,对部分敏感指标实施重点监控,加大把关力度,严厉打击以铁矿名义进口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2013年5月至2014年底,共检出6批次以铁矿名义进口的固体废物。总重8.5万吨、货值691.7万美元,均依法移交海关实施退运处理。据了解,司法部门已抓获涉嫌走私固体废物犯罪团伙2个,逮捕7人,即将进入司法审判程序,相关责任人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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